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招标物资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试验设备,生产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附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有铁路设备运营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文件(用户使用报告)2份及以上(加盖公章);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至少2项铁路新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有订货明细表的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1年(2018年6月至开标时间前)中国铁路总公司历次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近3年(2016年6月至开标时间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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