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福津 通讯员郑伟敏 张宇)南昌铁路局南昌供电段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路局《关于〈南昌铁路局职工带薪年休假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根据各车间、各部门上报2011年度职工带薪年休假计划,及时组织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休假。
9月29日,记者在南昌供电段采访时据该段劳人科科长杨敏向我们介绍,“根据南昌铁路局有关规定,段劳人科要求各单位(车间)、科室按年初提交的休假计划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同时,请休假职工必须正确填写《请假单》、交接或安排好本人手上工作(车间或部门正职休假前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得到批准时方可休假),按《请假单》上的休假期间休假,如确应工作原因无法在休假期间休假,必须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因职工个人原因,欲办理变更需经车间(单位或部门)正职批准,并报段劳人科备案,职工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回原岗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