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五公司沪昆客专云南经理部党工委决定,自2011年7月16日起在三个隧道专业化公司、一个桥梁专业化公司,以及混凝土公司开展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党政会签、定期报告制度建设。
经理部党工委制定和下发了《专业化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党政会签、定期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时规定,经理部所属单位参照执行。实施细则共分为五章25条,明确规定了集体决定事项七项内容、党政会签事项三项内容和定期报告事项三项内容及具体标准。并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有关问题和执行考核事项进行了细化和规定,可操作性较强。每年考核一次,对于不能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和落实的专业化公司上报公司党委、公司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项制度”的推行,使架子队标准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预示着中铁五局五公司架子队建设就此进入良性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