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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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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和"六位一体"要求,从源头上促进工程质量提高,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好市场资源
  1.发挥外协勘察队伍作用。勘察设计单位要在用好现有勘察资源的基础上,有效利用社会勘察力量,采用类似施工架子队模式的组织方式,组建由勘察设计单位技术管理人员主导的项目勘察团队,依据建设单位审查后的勘察大纲实施勘察工作,确保勘察工作质量。
  2.发挥专业勘察设计单位作用。建设项目在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时,可组建以综合勘察设计单位牵头、专业设计单位参加的联合体,由专业设计单位负责成段桥梁、隧道工程或"四电"系统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发挥其他行业设计院作用。选择部分建设项目,由具有综合资质的设计院、具有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或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与铁路综合勘察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进一步发挥建筑设计院作用,铁路大中型客站站房工程设计要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建筑设计院承担设计工作。
  二、统一设计要求
  1.强化勘察设计单位责任。一个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原则上只允许一家铁路综合甲(Ⅰ)级勘察设计院或一个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按照规程规范和铁道部批复意见,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设计原则,明确总体设计原则、专业设计原则、地质勘察大纲、测量技术标准等,确保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总体设计原则和专业设计原则报鉴定中心核备。
  2.落实总体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对于少量需要两个甲(Ⅰ)级勘察设计单位分段承担的建设项目,必须确定总体勘察设计单位。总体勘察设计单位要切实负起总体协调与牵头责任,对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协调,依据批复意见确定项目主要设计原则、重要技术方案;要听取合作单位意见,形成具有指导性、可实施性的总体设计原则和专业设计原则;按照简统化要求,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统一桥墩类型、基础类型,确定结构配件、设备配件等类型和型号,确保建设项目的整体性、系统性。建设项目发生设计原则、设计标准等不统一问题的,首先追究总体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在拨付非总体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费时要听取总体勘察设计单位意见。
  3.加强投资控制。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进行多方案比较,推荐技术适用、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要合理确定工程内容和确保质量安全的工程措施,认真执行概算编制规定,规范采用工程定额,确保工程概算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核、变更设计和投资清理中发现的虚列、错列工程投资的问题,要按规定追究勘察设计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的个人责任。
  4.强化审查审核责任。铁道部相关部门在进行方案和设计审查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和桥墩类型、基础类型,结构配件、设备配件等类型和型号审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勘察设计单位整改,下达明确的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核、设计咨询等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原则、设计标准统一性的审核工作。
  三、改进勘察工作
  1.推进综合勘探技术。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客运专线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624号),引导勘察设计单位采用综合勘探方法,在保证设计需要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钻探。对地质稳定、地形条件简单地段的桥梁,应考虑隔墩钻探;对地质、地形条件复杂地段的桥梁,应增加复核钻探点。初步设计方案比选应进行钻探但因征地拆迁原因确实不能钻探的,征地拆迁完成后只需对实施方案进行工点钻探,其他比较方案的钻探不再补钻。要加强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减少不必要的深孔钻探。
  2.改进勘察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勘察工作经验,发挥地质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加强工程地质调绘,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勘察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勘察大纲,在现场调绘的基础上合理布置钻孔,适合应用原位测试技术时,要大力推广应用原位测试技术;要提高钻孔综合利用程度,做到一孔多用;要做好勘察试验工作,保证取样试验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试验成果达到规定的精度。
  3.加强地勘监理工作。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尽早选定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组织勘察监理单位在对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条件和勘察工作条件,对勘察大纲进行审查,合理确定勘探方法和勘察工作量,要对勘察质量、钻探数量进行检查,组织对勘察资料进行验收。
  四、稳定技术方案
  1.合理推荐设计方案。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铁路建设经验,结合路网规划,组织研究提出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社会发展、城乡规划、经济运量等因素,征求运营部门意见,提出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标准;要加强方案比选,推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案;优化工点工程措施,提高路基、桥梁、隧道、四电等专业的协调性;对枢纽和地区应根据远景规划,一次布置,分步实施,同时要统筹考虑接轨站引入方案,对不同线路不同步引入接轨站进行统一规划。
  2.协调落实外部条件。建设单位要按规定提前介入前期工作,根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并经铁道部同意的方案及相关资料,在勘察设计单位配合下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落实外部条件,签订有关协议,为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方案比选、优化设计方案提供外部条件,为国家和铁道部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过程指导。铁道部有关部门应加强过程指导,提前组织进行研究,尽早明确项目功能定位、主要标准和线路、枢纽、站房等重大设计方案,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作,避免因项目标准方案变化而引起勘察设计工作反复。标准和方案一经确定不应轻易更改。
  五、规范标准管理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单位要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规范、熟悉掌握规范,按照铁道部确定的执行时间、适用条件、注意事项等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按照铁道部规定做好建设项目设计过程中的新老规范、标准衔接工作。
  2.改进标准设计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标准图管理,铁道部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单位尽快修改完善箱梁通用图,结合轨道板、声屏障、桥面系等不同荷载组合,固化相关设计参数和技术参数。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荷载条件选择技术参数,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建设单位不得签订通用图现场技术服务合同,不得支付通用图现场技术服务费。施工单位确需编制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
  3.加强标准动态管理。制订建设标准时,要充分听取相关
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合理的要及时纳入规范,使规范标准更好地适应铁路建设和运输需要。同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各层次的意见建议,将对贯彻新的建设理念、为运输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时形成标准。
  六、减少及加快变更设计
  1.规范变更设计行为。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之前细化设计工作,除重大地质情况变化外,不应出现较大的变更设计。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对变更设计提议组织研究,拟订变更方案,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编制变更设计文件,报建设单位初审或审批。建设、设计单位要对变更设计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加快变更设计审批。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勘察设计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变更设计文件,送建设单位初审或审批。对重大复杂的Ⅰ类变更设计实施两阶段管理,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并按规定完成变更设计审批程序。
  3.严格工程停工管理。由于设计方案变更需要停工的,相关单位应及时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报告停工原因、预计复工时间等,由建设管理司研究后下达停工通知,其他任何单位不得下发停工通知。
  七、发挥建设单位作用
  1.加强开工前审核工作。建设单位要做好勘察大纲审查、勘察资料验收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勘察设计深度,做好大临工程设计。要通过提前介入前期工作、初步设计初审、施工图审核工作,解决设计原则、设计方案以及结构类型、设备配件等方面存在的不统一问题,督促勘察设计单位优化设计,确保建设项目的整体性、系统性。
  2.强化开工后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的管理,组织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反馈勘察设计单位,并督促其及时解决。要严格按规定进行施工图考核,大临工程设计要纳入考核范围,按照公布的考核结果支付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费用。
  3.建立沟通工作机制。建设单位要提高加强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认识,建立与勘察设计单位的沟通机制,及时就建设方案、外部环境、施工图供应、变更设计等进行沟通,切实解决勘察设计工作不适应项目建设需要的问题。勘察设计单位要牢固树立为业主服务、又好又快建设的思想,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的协调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按时交付施工图,做好施工现场设计配合工作。
  八、推进标准化管理
  1.大力推行项目管理制度。提倡实行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总体负责制,勘察设计单位在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实施过程中,要固定勘察设计骨干,落实勘察设计人员质量责任终身制。
  2.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标准。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系统设计和标准化设计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标准和检查标准,将质量认证体系标准的要求切实落实到每项勘察设计工作,落实到每个勘察设计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技术管理,加强质量信息沟通,防范同样错误重复发生,切实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3.发挥标准化管理龙头作用。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分析建设项目中适合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作业的内容,对能够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并且经济合理的部分,按照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作业方式进行设计。要根据铁道部整体规划,对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进行设计,从源头上推进铁路建设信息化。
  4.实现施工现场配合标准化。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机构、配足人员,及时处理变更设计,保证配合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现场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完成有关地质确认及相关质量验收工作;要充分吸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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