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根据《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强化招标投标监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促进铁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铁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联合体
1.对于涉及铺轨架梁、特殊桥梁、地质复杂隧道、钢结构、装饰装修、铁路电务、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资质要求的标段,允许潜在投标人按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非主办方)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以外,要求必须为子公司(处级)企业。
2.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相应报价,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只对联合体主办方验工计价,不得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验工计价。
3.联合体中标后,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并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调整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二、关于站房工程投标资质
1.地区级(含)以下城市站房,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省会城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大型站房,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投标人一般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亦可)。如果站房工程包括钢结构工程,一般应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亦可)。
3.对不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允许其同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子公司按专业分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业绩应符合《关于推进铁路客站装修装饰专业化施工的通知》(铁鉴函[2009]271号)等相关要求。
5.站场与站房在同一标段中,允许具备铁路工程相应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相应资质的两个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关于资格审查
铁路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方式原则上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文件须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编制并详细列明全部审查内容及标准。招标人须加强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信用等的审核,严防持伪造资质证书或持非资质许可部门发放的资质证书的单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应与信用评价结果挂钩,对于信用评价为C级的投标人在未完成整改工作前原则上不得通过资格审查;发现有重大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按有关规定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四、关于评标办法调整
1.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8]254号,以下简称《补充文本》)第三章中补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内容如下:
(1)技术标和商务标(不含报价标)采用通过制并按《补充文本》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二)有关要求进行评审。
(2)不设定有效报价上限,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概算时,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须对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若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履约担保的计算方式
①(A-D)/A≤10%,履约担保为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
②10%<(A-D)/A≤12%,履约担保除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外,承包人还应提供金额为[(A-D)/A-8%]×招标概算(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和安全生产费)的现金担保。
③(A-D)/A>12%,履约担保除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外,承包人还应提供金额为[(A-D)/A-8%]×1.5×招标概算(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和安全生产费)的现金担保。
其中,A为招标概算(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和安全生产费);D为中标合同价(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和安全生产费)。
2.对综合评估法(二)进行调整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只采用复合法,计算方式如下:
评标基准价A= T×(D1+D2+…+Di+…+Dn)/n
T为调整系数,从O.970~O.995中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五、关于评标办法选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同时载明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种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采用招标人自主选择或在开标会上抽签选定两种方式确定,原则上以抽签方式为主,选用哪种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宣布。
六、关于开标程序
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时,在开标会上同时开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分两次开标。先开技术标和商务标,报价标在交易中心封存(由监察局、招标办、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共同完成封存和开启工作)。开标后,先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结束后,只对通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开报价标,并立即进行报价标评审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并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关于评标分数计算
所有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不进行取舍,最终评标分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最终评标分数出现相等,应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进行比较;如果保留到第三位还相等,依此类推。如果按以上原则,得分一直是相等的,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当期信用评价排名在前的优先;如投标人没有参加信用评价,或没有信用评价结果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
八、关于评标结果
1.对于施工、监理招标结果,招标人定标后,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后没有异议的,将招标结果报铁道部招标办备案(包括应该提报的有关数据和表格)。备案手续符合要求后,即可发中标通知书。
2.部管物资设备招标,开标前,部物资办要认真组织市场价格调查、分析,拟定分类物资最高限制价格建议。最高限制价格超出概算时,由部物资办会同计划司、建设司、鉴定中心在开标前共同确定。物资招标结果公示3天,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即可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3.对于有举报或有异议的,暂不发中标通知书,应组织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办理。
九、关于信用评价结果使用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时,信用评价结果的使用方式如下:
(1)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信用评价排序靠前者优先推荐。
(2)当同一标段仅有一个A类(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其报价与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的差值在1.5%之内,首先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当同一标段有两个及以上A类投标人报价与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的差值在1.5%之内,信用评价结果排位靠前者优先推荐。
十、关于项目经理安全知识考试
对于涉及营业线施工的标段,招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要求潜在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营业线施工业绩。施工企业应配备具有营业线施工经验的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考试由资格审查前考试改为定标后进行。定标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中标人项目管理有关人员(项目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人员由建设单位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更换。考试内容由建设单位按现有规定确定。
十一、关于评标专家管理
加强评标专家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库更新、培训及评标工作。对于连续2次不参加评标的,将书面通知评标专家和所在单位;3次不参加评标的,将从专家库中除名;对违反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经查实的评标专家清出专家库,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
本通知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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