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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9年上半年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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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铁路招标采购网 铁路建设招标 铁路物资招标 高速铁路招标 地铁轻轨招标 铁道物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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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经铁道部批准,现将2009年上半年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评价结果适用期。本次评价结果适用期自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A类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有3次加分机会,每次加3分(适用于各评价期),逾期加分机会自动失效。
2.关于联合体评价计分方法。今后因参与方原因扣减牵头方分数时,应按各参与方扣分平均值的20%(联合体)或50%(专业联合)扣减牵头方分数;因参与方责任扣牵头方分数时,牵头方得分如低于联合体参与方中的最低分,则按联合体参与方最低分数计分。
3.关于抢险救灾加分。各铁路局应严格按规定在营业线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合理加分建议值,并以铁路局文件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提交抢险救灾加分申请;6月或12月实施抢险救灾的,应于本年7月10日或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加分申请,过期不予受理。部管铁路公司所管项目的施工单位参加既有线抢险救灾工作的,由既有线所在铁路局报送加分申请。
4.关于其他加分。宜万铁路指挥部可提请铁道部在信用评价初步排名后对宜万铁路评分排序前三名的施工单位分别加0.5、0.4、0.3分。武广、郑西客专公司可提请铁道部在信用评价初步排名后对不超过参建施工企业总数1/3的单位进行加分,每个施工企业加分建议值不超过0.3分。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评审后,获得部级工法的单位在当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时一次性加0.2分。
5.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建设[2009]40号)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报监督站备案的同时抄报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附件: 1.2009年上半年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各建设单位上报的信用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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