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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有形市场管理和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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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铁路招标采购网 铁路建设招标 铁路物资招标 高速铁路招标 地铁轻轨招标 铁道物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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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有形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针对当前铁路建设有形市场及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有形市场和招标投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标投标监管
1.各铁路局要根据铁道部《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铁建设[1999]142号),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强化招标办的职能,加强对本地区铁路工程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监管工作,加强招标相关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尤其是要加强对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程序的监管审查和招标投标过程监督,认真审核定标结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并且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在铁路二级交易市场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按照铁道部《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规定的交易程序,接受相关铁路局的监管。各铁路局招标办要及时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招标投标及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2.各铁路局要加强对本局评标专家的培训,提高评委的技术业务水平。对于业务水平达不到评标要求的,或者评标不公正、不认真的评委,要坚决清退,由各铁路局书面透知评委所在单位。 3.各铁路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发布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在物资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并且进行公告。
二、细化招标文件编制
1.施工招标文件要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8]254号)。示范文本中的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其他部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要以正式文件报经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同意后实施。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涉及商务条件和合同条款的补遗及答疑必须经招标办审核,未经批准严禁在工程量清单中擅自规定暂定价。招标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由招标人严格按照铁道部有关批复意见执行。对于允许进行专业联合的标段,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专业联合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应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2.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等规定,依法合规组织物资设备招标工作。铁道部物资管理办公室应按有关规定建立甲控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甲控物资设备可在依法确定的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招标采购。物资设备招标中推行资格预审方式物资设备必须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桥梁桩基检测招标评标办法原则上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坚持低价中标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中应对重大偏差的项目进行明确,对资质、业绩、有关认证和检测报告的要求必须详细、严谨,尽量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人为因素对于需要向投标人澄清的内容,必须履行必要的澄清程序。
3.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铁道部关于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政策。一是具备条件的项目,必须允许非铁路总承包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二是不允许以铁路施工业绩作为条件,或以人员业绩为要求,限制非中铁队伍投标;三是对于工程内容中包括必须由具备铁路专业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内容时,允许不具备铁路专业资质的非中铁企业同具备铁路专业资质的子公司进行专业联合。
三、规范评标工作
1.保证合理的评标时间。评标工作时间应根据评标工作量确定,结合项目的复杂程度、标段数量、投标人数量、采用的评标办法等因素合理确定,确保评标委员会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评审,坚决杜绝简化评标程序、评标走过场、走形式。原则上,标书总量少于15本的项目(含施工、施工监理和物资设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1.5天;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2天。标书总量多于15本的项目(含施工、施工监理和物资设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2天;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3天 2.评标委员会成立以后,招标人要组织评标委员会集中学习。学习的内容应包括:《招标投标法》,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办法和规定,铁道部关于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等。在评标过程中,每位评委均要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审读,形成独立的评审意见,并根据评审意见独立进行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做到原则统一,尺度一致;坚决杜绝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以外的条件进行评审;评标过程的档案资料(包括对重大偏差的评判、有关的讨论、对投标文件评分和扣分理由、相关的澄清、评委的评审意见等内容)要进行完整的记录和保存;评委打分如有涂改,必须旁签,严禁评委用铅笔打分。 3.要严格评标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建设单位和评委不允许向外透漏评标的有关情况,对于招标人或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评委或招标人均应及时向监察部驻铁道部监察局和建设司报告。 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必须向招标人出具符合要求的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基本情况和数据表;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开标记录(附开标记录表);④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⑤废标情况说明;⑥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包括详细的评审过程,评标办法和招标降造系数等有关数据的确定,对一些重大偏差的评审意见和扣分依据等;⑦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⑧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的中标人名单,以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⑩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规范物资招标竞争性谈判 两次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第27号令)的有关规定,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原则上竞争性谈判对象不少于三家,竞争性谈判必须符合相关程序。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对照前一阶段铁道部检查组对二级交易市场检查和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建设管理司和监察部驻铁道部监察局将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组织进行抽查,对于检查不认真和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在全路给予通报,并责成有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二级交易市场将予以关闭或责令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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