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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关于公布2008年第一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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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建[2008]35号 (2008-5-8颁布 有效)
关于公布2008年第一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现公布2008年第一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各建设单位应按照《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铁建设[2008]3号)规定,如实进行监理项目信用评价,在上报评价结果前应完成申诉处理工作,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建设单位要依据公布的监理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做好奖励工作。有关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企业对项目评价为丙级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于5月底前将处理情况书面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三、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C类的监理企业,在整改期结束之后的10日内,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其中,郑西客运专线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由主办单位就监理项目提交书面报告。
附件:1. 2008年第一次铁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 建设单位上报的监理项目信用评价结果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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