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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关于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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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函[2007]560号 (2007-5-31颁布 有效) 关于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装箱、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是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和按期完成的重要前提条件。建设单位必须提高对提前介入并做好前期工作的认识,主动提前介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建设外部环境,确保铁路建设顺利实施。现就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前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建设管理机构,制订管理制度 1.及时成立建设管理机构。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铁路局应及时成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和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主要领导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经济人员应及时到位,参加项目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管理机构或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机构组建完毕,人员基本到位,全面负责初步设计及外部协调工作。初步设计批复后,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2.规范内设机构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内设机构根据需要设置,一般按综合部、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5个部门设置,工程管理部内设对外协调办公室。要做到部门分工合理、职责分明,部门定员按规定和实际需要配置。 3.按规定配置机构人员。客运专线建设项目按铁道部下达的定员配置人员,铁路局管理的建设项目按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局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办[2006]4l号)的规定配置人员,人员任职条件应符合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93号)规定,同时必须有相应的工作经历。因工作需要,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或项目管理机构可以临时聘用技术管理人员,但不得聘用在本建设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人员;需要长期聘用的必须经铁道部批准。 4.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铁路局要组织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结合项目实际,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制订项目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要结合项目实际,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建设单位领导必须带头执行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建设。 5.强化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建设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素质必须强制达标,关键岗位实行持证上岗。铁路局建设管理部门主要人员、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的中层及以上人员要参加铁道部组织的培训。铁路局要组织对其他建设人员进行日常培训,同时对准备进入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提前进行培训。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其他人员参加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铁道部及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交流培训,切实提高建设管理人员素质。培训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工作要求、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投资控制、廉政建设等内容,建设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60个学时。 二、积极介入勘察设计工作 1.配合和参与勘察设计工作。铁路局要建立由局总工程师负责,总工程师室、计划处、建设处和项目管理机构等部门组成的前期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应将全部精力投入到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单位要按照铁路发展规划和项目要求,协同设计单位听取地方及有关部门意见,配合设计单位摸清影响线路方案的外界环境,研究绕避重要建筑(或文物)、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军事设施、不良地质地段等,参与协调、解决影响线位的重点问题,分析对路外工程设施影响并提出处理措施,组织设计单位尽快完成立交桥设置、征地拆迁、三电迁改、管线等地上、地下构筑物改移等方案论证和迁改方案并签订协议。要加强地质勘察管理工作,及时组织钻探布置和钻探数量审查,抽查钻探取芯资料是否真实、钻探密度和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抽查钻探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工作质量,及时组织勘察资料验收,达到稳定线路方案、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的目标。建设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进程。 2.认真开展初步设计初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初审是建设单位履行建设管理责任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的项目,初步设计初审工作由铁路局总工程师主持,总工程师室、计划、建设、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等部门和项目管理机构参加,参加初审人员要熟悉业务并相对稳定。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管理的项目,初步设计初审工作由其主要领导主持,相关业务部门、咨询单位参加,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建设单位要按照铁路建设新理念,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为依据,重点审查:设计方案点线能力是否匹配、运输组织是否先进合理、设备选型配置是否合理、既有设备是否得到合理利用、新建工程与既有设备是否协调、接口是否合理有效、运输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接轨站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车站布置和规模、进出站线布置和疏解方案、综合管线布置、站内排水、安全设备设置及站房设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线位方案是否稳定,线位是否绕避了重要建筑(或文物),绕避或通过不良地质地段的方案和措施是否得当,各类勘探工作是否基本完成,大型拆迁工程和大临工程是否单独设计,过渡工程是否合理,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工程概算计算是否有错误或遗漏等。 初审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连同初步设计文件一同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3.组织做好施工图优化和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应及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含施工图供图协议等),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开展施工图设计,组织做好施工图优化和审核工作。 优化施工图设计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投资,保证工程进度、保护环境、节约土地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要组织好施工设计优化工作:一是要根据现场调查和核对情况,调整、优化路基工程施工方案,优化土石方调配和路基基础处理方案,合理确定路基防护结构形式,对高填深挖地段要进行桥隧比较;原则上要统一墩台结构形式,优化梁型和桩基,因地制宜确定跨河跨路桥梁施工方案;要强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设计,优化隧道斜井或横洞、隧道防排水等设计。二是要对房屋规模和标准、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设备选用等进行优化工作,保证设备匹配、量价匹配,防止差错漏碰。三是要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尽量降低用地规模和拆迁数量,减少三角地、边角地等相关费用。四是要对取弃土场、弃碴场、制梁厂、铺架基地等进行深入调查,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位置和规模。 施工图审核是减少差错碰漏,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程序,建设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检查站场综合管线布置,抽查路基断面面积,检查路基填料是否符合规范,抽查填料土石比例、运距和基底处理方法比选情况,检查绿化方案是否符合铁道部要求。 二是检查桥梁墩台形式是否达到全线一致或标段一致,基坑开挖(围堰)防护是否安全合理,工程数量是否匹配,桥渡方案是否满足防洪、通航等要求。 三是检查隧道工程措施,特别是不良地质工程措施是否与地质条件对应,排水设施、防水板是否与水文情况对应,应急预警系统是否完善。 四是检查铺轨基地(含制梁厂)设置方案是否合理,设计是否达到规定深度,道碴来源是否落实,道岔铺设方式是否合理,整道安排是否考虑。 五是检查牵引供电电源等级是否与实际需要匹配,变压器接线方式是否合理,电杆和立柱规格和型号是否选型合理、全线统一。 六是检查通信信号是否做到与相邻线互连互通,检查主要设备生产市场供应情况,通号设备与车载设备是否配套。 七是检查环保水保方案及措施,重点审查景观保护与恢复,植被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特殊保护项目,水、空气、噪音等污染防治等。 八是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排定的工序、工期是否合理,工程措施是否得当;混凝土的砂、石料来源是否可靠,商品混凝土选用是否合理,自制混凝土设备是否考虑;重点审查概算取费标准、工程量与概算费用的对应,计算有无错误或遗漏,大临工程是否单独设计和编制概算等。 施工图投资检算是控制投资的有效手段,建设单位应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规定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在审核施工图的同时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对施工图投资检算进行审核,对照初步设计鉴定意见检查施工图设计内容,核实工程数量,对施工图与初步设计的量差进行分析;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量差,责成勘察设计单位分析原因,属于勘察设计问题的,要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应在施工图审核、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优化设计、剔除差错漏碰和不合理因素后,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章节编制施工图预算,报铁道部计划司、建设司和鉴定中心核备。施工图预算原则上应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之内,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概算的,须经铁道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切实做好对外协调及征地拆迁工作 铁路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地方政府等有关各方的支持和协助。各建设单位应按照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纪要确定的事项,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及时牵头组织设计单位做好征地拆迁等项工作,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铁道部处理。 1.做好建设规划许可的报批工作。对铁路选线通过城镇规划区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督促设计单位配合完成工程选址意见书,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特殊区域(如地震台网、军事管制区、国家测量标志等)或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应取得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文件。 2.做好征地报批和实施工作。建设单位应在勘察设计单位的配合下,及时完成用地申请报告和用地红线图,按国家规定上报审批,并对审批进行跟踪,及时与地方相关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要统筹考虑红线外拆迁、企业拆迁负担、回收地单价、边角地处理、临时用地单价等因素,征地协议要明确征拆程序、资金落实、交地时间、土地证办理等事项。要通过认真的工作,将价格和费用控制在部省纪要规定的范围内,对地方政府实施的征地拆迁数量、单价和费用,必须按照协议约定逐项核对、共同签认,费用超出部省纪要或批复概算的,要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完成三电和管线迁改等协议签订工作。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必须就三电迁改,改路、改渠、管线迁改与相关产权单位签订拆迁框架协议。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单位就立交桥设置、三电迁改、管线改移等进行设计,在现场调查确认迁改内容无误、对迁改设计文件审查确认迁改费用基本合理后,与产权部门协商,确定补偿方式,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总概算,否则不得上报初步设计文件。三电迁改和改路、改渠、管线迁改实施协议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前完成。公铁立交协议应明确高速、高等级、一般、乡镇公路的立交条件,规划道路立交预留条件,合理确定农村通路方案。 迁改工作能够采用经济补偿方式实施的,优先采用经济补偿,由产权单位按约定的时间拆除既有设施并组织建设。采用实物补偿方式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按规定程序组织拆除和建设。 4.做好环保、防洪等评估工作。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规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藏、防洪评估(价)、通航论证等工作,及时将评估报告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完善。按铁道部前期工作的计划安排,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及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利用、节能专题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涉及的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防洪评估、通航论证、文物保护评估等,应在可研批复前取得结论性意见。 5.做好建筑材料调查工作。建筑材料是影响铁路建设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的重要因素。建设单位要在设计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对重要地材进行现场调查,就地材质量、储量、价格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与地方政府或企业签订地材供应意向协议。同时要做好主材价格调查工作。 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实施招标工作,抓紧逐项落实开工条件,按要求上报开工报告,为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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