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调联试整体时间节点要求,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牵引所亭、接触网将陆续正式送电。本次送电范围及时间安排如下:
沈站至哈尔滨:哈大客专K721+727至K1238+275及哈西站,即沈阳直供分区所分相处至哈西站(含),送电时间,2012年5月9日起。
长春西站至长春站:长春西站至长春站联络线,送电时间,2012年5月9日。
电气化铁路运行速度快,接触网导线电压高(2.75万伏)。为维护电气化铁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此公告,并请电气化铁路沿线单位或个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 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物体(如导线、绳索、水流、棒条等物)接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包括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不得进入接触网周围2米以内的危险区,不得攀登接触网的线杆、铁塔或在其旁逗留。
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的行为:
1、触碰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或者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2、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
3、攀登杆塔、铁路机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
4、在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5、攀越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6、在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7、拆盗、损毁、移动电气化铁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
三、 禁止人、畜和各类车辆从损毁、移动的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缺口处横穿铁路或者逗留。
四、 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应当立即通报铁路有关部门。如果燃烧物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用水或一般灭火器灭火前,必须先关停接触网电源;超过4米时,灭火水流与接触网带电部分距离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
五、 禁止其他危害铁路施工和行车安全的行为。
六、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